酒駕零容忍:「我爸是一個很愛喝酒的人」
我爸就是一個很愛喝酒的人,在我國小時,有一次從二樓走下來發先他橫躺在一樓樓梯口,我首先跨過他身軀,用手指探了他鼻息,嗯,活著。接著打開門,發現他的野狼機車,矗立在馬路中間。國小的我其實牽不太動,但還是努力把車移回家了。我媽非常厭惡自己的先生這種行為,因此還去考了駕照,跟我爸說你喝了酒就連絡我去接你。但醉鬼總以為自己沒醉,我小五的某個星期天下午,我媽接到了警局打來的電話說我爸酒駕肇事逃逸,現在被抓到警局還在裏頭大鬧。我跟著一起去了。渾身酒臭味,還說自己沒醉,哪有撞到什麼人一直大吼著要警察快點放他回去。這是我此生看過對「醜態百出」這詞的最貼切詮釋。當時受害者也在場,知道這樣說並不妥當,但很慶幸的是,對方只有輕傷。原來那傢伙已經喝了一輪,開著車要去第二攤的路上,撞到了人還不自覺,在第二攤的朋友家飲酒作樂。直到警察循線找到車子找到他,他仍不自知自己闖下了什麼大禍。上警局上法院談和解,過了一段這樣的日子。約莫是二十年前了,不清楚當時對酒駕的罰則是如何。只是那傢伙的駕照是完完全全的被吊銷了。那傢伙的兒子,也就是我哥,以為他看著自己父親的荒唐事蹟,會是引以為戒,殊不知竟是步上了後塵。大三的某個沒有課星期一早上,接到了媽媽打來的電話,說我哥出了車禍,現在正在醫院,他要趕去確認狀況。便急忙掛了電話趕去醫院。另一端的我也緊張得要死。再接到電話時,說是我哥自己酒駕,去撞到了路邊的護欄。左腿挫傷嚴重,臉部也有被擋風玻璃割傷。需要靜養一兩個月。因為父母都要工作,便託我請假幾天去照顧。打從心底我就不同情,他杵著拐杖舉步維艱的要去廁所,我就僅是冷眼旁觀;只有左手可用,所以筷子不好使,但我沒有要給他湯匙。他問我到底想怎樣。我說你眼角的傷再往下幾公分,你就可以瞎了你知道嗎?你的腿要真的瘸了廢了,誰要照顧你往後的人生?你要是真的撞到了人,你賠得起嗎?你拿什麼賠?他靜默了良久之後說了一聲對不起。這句請你跟你的母親說。永遠記得那時在醫院照顧我哥,跟我媽一起出去外面用餐時,他語重心長的對我說:以後找個好好待你,然後不喝酒的對象吧。講這麼多我真正想表達的是,對酒駕的零容忍。是正確的堅持。就算被說你得理不饒人,請堅持你的堅持。個人的看法是,男方一直對僅喝了一點點這件事不斷強調,就是他根本沒有意識到酒駕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請不要非得到像我家的兩位一樣,有了慘痛教訓之後,才要有所悔悟。你自己要找死就算了,但很有可能因此毀了別人的人生你知道嗎?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60145308.A.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