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保護令,但又打了媽媽(文長)
#我的文章沒有要教任何人傷害自己
#是希望跟我一樣有不幸的人都能引以為戒
#傷害自己並不會讓對方心疼
#想起以前種種的我真的需要安慰
#我打了媽媽 (文長)
原以為申請了保護令
可以讓她帶給我的傷害畫下句點
但 並沒有
她無法來我家裡
卻到我工作的地方辱罵我打我
那一次我崩潰了
我想殺了她 但理智告訴我不行
所以我傷害了自己
我並非想死
只是想切斷我們的關係
她居然一點都不心疼
還拍手叫好 怎麼不割深一點
跟我一起工作的先生叫她立刻滾出去
我的手因此做了四個小時的縫合手術
醫生說我的手不能恢復像從前了
但靠手工作的我努力復健
在一個月後進步神速 恢復了九成
連醫生都很吃驚
但我難過的是 在我住院期間
她還不斷傳簡訊刺激我要我去死
我真的徹底崩潰了
醫生看我精神狀況不好
怕我再次傷害自己
吩咐護理師除了受傷那隻手
將我其它手腳綁起來
當時真的真的生不如死
#千萬不要學因為我很後悔
#帶給你痛苦的人不會因為你傷害自己而心疼
#會心疼會難過的只有妳身邊愛妳的人
那天
因為申請保護令要開庭
我和先生還有孩子們在法庭大廳等候
她一進到大廳 看到我
二話不說又打了我一巴掌
而每次被她打卻都沒反擊的我
居然回打她一巴掌
法警立刻喝斥我們
輪到我們開庭
我告訴自己 絕對不能哭
哭了就不能好好說話
法官說 : 妳沒有任何驗傷單ㄚ
我將我經歷的一切述說完
我又說 : 法官拜託您 因為如果她再來找我
再對我動手
我怕我會殺了她 一定會
這張保護令是保護我也是保護她
法官還請我先生和孩子們當庭作證
輪到她時
她霹靂啪啦講了一堆指責我不孝的言語
還沒說完 就被法官打斷
法官說 : 妳說了這麼多 妳還記得自己是為人母親嗎
她一句話也沒說 但表情很生氣
因此不到一個月我拿到了保護令
但她還不放過我
開完庭當時 她說我讓她丟臉
她要因為我打她一巴掌告我傷害
為了自保 我也告了她傷害
因為告傷害要驗傷
單純的我以為只要有監視畫面
應該互告的兩人都有罪
但因為我是跟醫生敘述+照x光
驗傷單上是 ( 無傷 )
而她的驗傷單居然是臉部紅腫+腦震盪
我不相信 我非常清楚當時我回擊的力道
不可能讓她有傷
這些傷一定是她為了驗傷自己弄的
開庭時 我冷靜的敘述我的遭遇
因為不認罪
被法官認為毫無悔意
而她眼淚+謊言博得法官的同情
最後 她無罪 而我
卻被判 " 傷害直系尊親屬 " 還加重刑責
#我不知道我到底做錯了甚麼
#要遭到這不平等的判決
我決定上訴
我跑到她驗傷的那家醫院
我將自己的臉捏紅 還敘述自己頭暈
結果如我所料 沒有照X光
我拿到了比她還嚴重的驗傷單
我以對方未依正常程序取得診斷書 上訴成功
但最後合議庭還是認為
由醫生開立的證明無異議
維持原判
是的 我這輩子從沒傷害過人
卻背上傷害直系尊親屬的前科
我過不去
吃了三年抗憂鬱藥
每次在醫生面前 都崩潰大哭
知道所有事情的人 都勸我放下
但談何容易
某天 我決定停藥
我告訴自己 我不能再自怨自哀
我要過得更好
讓她後悔失去我這個女兒
雖然保護令只有一年時效
但也許因為我回擊的那巴掌
她從此沒再找過我了
某天
我在路上看到她
看到她步履蹣跚+滿頭白髮
我 居然一點都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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