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自己的伴侶,是要個性相近好,還是個性互補比較好?
「該找跟我像的人,還是跟我不一樣的人?」這是我在講座常被問的問題。通常我很會奸詐地反問聽眾,並且來個意見調查。有時舉「應該找跟自己像的人」較多,有時則是認為「要找互補的另一半才好」較多,但往往人數差異不大,沒有哪個答案可以得到壓倒性的支持。事實上,這問題可以拆解,套用在「交往前」與「交往後」兩個階段。
對單身者來說,前者就是:「跟對方相似比較容易『撩』到,還是互補容易成功交往?」大多數情境下,人與人關係的建立遵循著循序漸進原則,在接觸初期、彼此還不熟悉的時候,「相似性」可以發揮良好的效果。試想如果你剛進新公司的第一天,都還不認識同事,戰戰兢兢向負責帶你的前輩打招呼,這時對方卻說「咦?你也是板橋人呀?離我家滿近的哩!」想必原本的緊張感會快速消減,而且發現更多的相似點:唸同一間國小、都吃過某家在地人才知道的餐廳,以及開始聊起共同經驗。這些都會讓雙方不斷產生熟悉感,關係也逐漸拉近。
又或者,當你參加朋友的生日聚會,與同桌的女孩/男孩寒暄後,發現都喜歡棒球,剛好同樣都是爪迷,話匣子大概一開就停不下來,如果又聊到都會去現場看球賽,說不定立馬就約下週末一起去了。
然而,正如同中國知名心理諮詢師「大將軍郭」在新書《我們終將告別那些揮之不去的痛苦》中所說,相似與互補都能促成戀愛的發生。為什麼?相似性除了能讓雙方聊天有更多共鳴,當我們看見對方與自己的相似處時,同時是對自我的肯定與強化。白話講,覺得對方某個跟自己很像的部分好棒,其實你是在誇自己!
那互補性呢?大將軍郭用榮格的「顯性/隱性」個性來解析:若對方的顯性個性恰好是你平常壓抑的隱性個性,會讓你感到興奮,有一種被補償、釋放的暢快感。你難以直接展現的一面,在對方身上卻大剌剌地清晰可見,自然讓你覺得「特別」、「想更瞭解」。
除此之外,互補性的好處,還能從Arthur Aron提出的「自我擴展」得到應證。人們期待從對方身上,得到更多的知識、經驗與眼界,也就是喜歡接近「能幫我們增廣見聞」的人。這也在告訴你,「生活經驗」的豐富才是情場能否常勝的關鍵,不知能帶來許多聊天話題,與對方找出相似性,更能運用互補性吸引對方,製造更多好感。因此,與其爭論何者用來「撩人」,不如說應該交互使用:關係初期先以相似性找話題、建立熟悉,再用互補性延伸互動、展現獨特。例如發現雙方都喜歡自助旅行、也都聊到曾去過同一個城市的經驗後,接續分享自己其他的旅行故事吧。
交往前,相似互補都有效果,那交往後呢?
「大將軍郭」認為,促成戀愛長久與穩定的,是彼此個性與價值觀的相似性。甚至跳脫個人,用更宏觀的如社會地位、家庭背景層面來看,彼此相近的人可能是較好的選擇。這是因為,差距過大的兩人,互動時較容易產生摩擦、消耗感情。相反地,相似的兩人產生衝突機會少,比較不需花太多時間精力在解決吵架與分歧,相處時可以產生較多的愉悅體驗。再加上,和諧一致的思考與行動方式,有可能激發或推動彼此更多的成長:兩顆輪子的大小、材質與前進方向愈一致,自然走得更順更遠。愛情的甜蜜來自雙方許許多多「積極共鳴的微小瞬間」,而相似性高的情侶,有更多的機會能創造、體驗到這些片刻。
但是,我們身邊不難觀察到看似互補的情侶(或是你跟另一半就是如此),例如一個樂觀一個悲觀、一方活潑一方內斂,難道就無法走得長久嗎?當然不是。不論相似或互補,要在相處時持續發生「積極共鳴的微小瞬間」來豐富愛情,包容、同理是最重要的關鍵,並用以滿足另一半期待被支持、受照顧的依戀需求。套句我學習愛情心理學時,一位恩師說過的話:「想要幸福愛情?找個有能力與你溝通,或是有意願嘗試溝通的人吧!」雖然個性、背景差異大的兩人「先天較為不足」,但練習多了解對方、站在對方角度思考與感受,能持續增加雙方的相似處,而減少過大的差異。
別讓相似或互補,成為愛情不順的理由;你永遠可以調整自己、持續成長!
https://www.gq.com.tw/blog/manabear/detail-5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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