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
——錢鍾書《圍城》
這句話很好地概括了婚姻的本質,現實不就是如此嗎?在還沒走進婚姻的時候,我們總是對它抱有無限的期盼,然而等到真正經歷了以後,又偏偏想要逃離。
在我們還年輕的時候,在沒有找到那個對的另一半之前,滿心都是對婚姻的美好想像;希望自己可以找到一個足夠優秀,也足夠愛你的人,和他白頭偕老,組建一個幸福溫暖的家庭,生兒育女。然而在真正結婚了以後才發現,原來生活當中充斥的是柴米油鹽的平淡,兩個人的愛情也會在日久天長當中逐漸磨平,我們有可能會慢慢的失去希望,失去激情,只剩下苦不堪言。
來看看簡單心理翻譯自紐約時報的作者 ALAIN de BOTTON 的資料——選擇跟誰結婚,歸根到底是在選擇受什麼樣的苦?
有一件事情,我們非常害怕發生,用盡全部解避,但命運的魔爪終究會將臨到我們一些人身上,那就是:結婚後,我們發現自己找錯了人。
原因可能在於,在和對方逐漸親近的過程中,我們遇到了許多錯綜複雜的問題。我們可能在不熟悉的人面前看起來還比較正常,比如在朋友們面前我們通常會留下“容易相處”這樣的印象。但在伴侶面前,我們很容易因為彼此之間的分歧而變得狂躁不堪,或是在發生性關係後變得狡猾難纏。但問題在於,在結婚之前,我們從來都不知道對方如此復雜。
其實,我們還是花費過一些精力來了解他們的:我們會拜訪對方的家庭,翻看他們的照片,跟他們的大學同學聚餐等等,這一切的努力都讓我們覺得,自己已經完成了必要的功課,看起來足夠了解對方。但是,事實好像並非如此。婚姻就像是一場賭博,在這場賭博開始之前,我們其實並不了解自己,更對對方一無所知。但是這場賭博卻把兩個人聯結在一起,去探索充滿希望和不確定的未來。
縱觀歷史長河,結婚通常有很多看似順理成章的理由,比如:因為她家的地跟我家的毗鄰;他家境殷實,生意興隆;她的父親是鎮上的官員,可以作為我的堅實靠山;雙方父母有相同的宗教信仰等等。在這些順理成章門當戶對的婚姻中,卻隱藏著孤獨、不忠、虐待、寒心、尖叫和哭泣。而那些所謂的理由,似乎都是勢利小人的權宜之計。
於是,在此之後的婚姻更加重視雙方的感情,而非那些所謂的家庭背景。所謂雙方感情,最重要的便是兩個人之間有強烈的吸引力,內心深處都知道對方是正確的選擇。其實,在很多情況下,婚姻表面上看越荒誕不羈不合常理(例如兩人在認識六個月內閃婚、夫妻一方沒有工作),婚姻本身的安全性越高。衝動是所有錯誤原因的代名詞,直覺是所有沒有原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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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我們都想在婚姻中尋找幸福,但是事實並非如此簡單。我們一直苦苦追尋的,其實是一種熟悉感。
我們在自己親密關係中,想要尋找一種孩提時代的幸福感。然而,我們早年感受到的愛,常常具有破壞性且並沒有那麼完美。那時的愛可能是想要幫助一位失控的大人,是被剝奪了的父母的溫暖,是對於大人生氣的極大恐懼,是無法說出個人願望的不安全感。於是,我們在長大後常常會拒絕一些結婚對象,不是因為他們不夠完美,而是因為他們太完美了——足夠成熟,足夠負責任,足夠善解人意。
而這些,在我們看來卻無比陌生。我們想要尋找的,只是孩提時代的那份帶著不安和痛苦的熟悉感。當然,我們也會犯錯誤,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太孤獨了。當我們對單身毫無忍受能力時,我們通常無法做出真正明智的選擇。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花一些時間來安靜地獨處,讓自己對身邊的人有所甄別。否則,我們享受的僅僅是不再單身的感受,而非身邊陪伴自己的那個人。
最終,我們和自己的伴侶走進婚姻的殿堂,想要讓這份幸福感變成永遠。我們還清晰地記得求婚的衝動第一次降臨我們時的感受,我們希望婚姻像是一個瓶子,能把那一刻的美好封裝起來。那也許是在威尼斯,在湖水邊,在電動船上,伴著夕陽西下,海水也像是鑲上了金邊,我們兩個人相互依偎著,傾聽彼此靈魂深處的聲音。我們想要用婚姻讓這種感受變為永遠,但是我們其實並不知道,婚姻和這些美好感受之間並不會永遠相互依存。真實的婚姻恰恰相反,我們開始了一種日復一日的生活,住在郊區的房子裡,每天要長途跋涉才能到達想去的地方,令人抓狂的孩子們早已磨滅了我們所有的激情。
在那個美好的瓶子裡,除了我們身邊的人,其他的與想像中都相差甚遠。
唯一慶幸的是,如果你發現自己找錯了人,其實也沒什麼。我們不需要馬上拋棄他們。只有那些關於婚姻的所謂羅曼蒂克的想法才會認為,世上真的那麼一個人存在,他能滿足我們所有的需求,理解我們每一個嘆息。
我們需要拋棄那些羅曼蒂克的想法,明白任何人都會使我們憤怒、痛苦、生氣、失望,我們同樣也會給對方帶來相似的負面情緒。我們內心的空虛感和不滿足感是永遠沒有盡頭的,但是這一切很正常,沒必要隨隨便便就上綱上線提出離婚。
“其實,選擇跟誰結婚,歸根到底是在選擇受什麼樣的苦。” ——這是悲觀主義者對於婚姻中痛苦和折磨給出的建議,聽起來有點奇怪,但是確實能夠緩解我們因為對婚姻不切實際的想像所帶來的壓力。如果對方無法幫助我們從痛苦和憂傷中解脫出來,我們也不需要指責對方什麼,因為痛苦本就是婚姻的常態,發生矛盾也並不意味著婚姻的結束。
其實,最適合我們的人,並不是符合我們所有理想化要求的人(當然這樣的人本身就不存在),而是能夠智慧地跟我們談論差異的人。也就是說,我們無法找到那個心目中完美的形象,而那些善於忍受差異,適時表達異議的人,才是婚姻伴侶的不二選擇。相互適應是愛的結果而非前提條件。 所謂的羅曼蒂克對我們的婚姻並無益處,它只會讓我們在追求「獨一無二」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我們會因為過於追求完美而越來越孤獨寂寞。我們需要學會適應婚姻中的「錯誤」,用更多的寬容和接納對待自己和伴侶的無限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