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可以拿回送出去的禮物 or 索討分手費嗎?
看到幾篇文章,下面節錄幾個不同人的回覆。
真的是大哉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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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想要分享我的經驗,
但可能有點離題,請見諒。
和前任在一起九天時遇到他生日,
本來我個人送禮的金額是隨相處時間才會遞增的,
以只打算送個小東西+請他吃頓1人1000左右的飯,
但他說卻說他有品牌迷思,
喜歡炫泡的東西
(炫泡指的是很能拿去說嘴的意思吧,
我到現在都還不是太懂),
最後我去百貨公司挑了價值4000左右的東西送他,
吃飯部份陰錯陽差的變成他老闆請大家吃,
於是我沒出到錢。
二個半月後換遇到我生日,
那時我養了18年的狗狗走了,
所以那陣子我非常難過,
可能有跟他說了不想過生日之類的,
但最後的結論是,
他完全沒送我任何東西,
我們去吃了和牛涮涮鍋但是各自結帳,
因為他說他生日吃飯我沒有出到錢,
所以他也不用請我。
又過了二個月,我的老舊桌電想換筆電,
由於個人對電腦方面的知識完全一竅不通,
於是就跟他說,
他聽了我只有文書需求後,
表示他的舊電腦可以給我。
但他說要整理筆電卻說了一個月都還沒整理,
最後突然改口對我說,
還是他現在用的筆電賣我,
然後他再去買一台新的。
他有在玩LOL,
筆電大概是當時的一年半前入手的,
我後來才知道玩遊戲的筆電和文書需求的筆電其實是不一樣的,但這都是後話了,
總之我當下覺得他電腦外型蠻好看的,
就答應了,而他開價是18,000。
他平常都外接鍵盤,
他把電腦拿給我的時候要我檢查一下,
我稍微按了一下鍵盤,
有好幾個鍵觸控有點問題,按不太出來,
但因為他當時是我男友,
我想說算了,
我跟他買他才有錢可以去買新的,
所以我還是收了,
事後想想,搞不好鍵盤有問題的事他也是知道的。
交往的期間我們去過一次外地遊玩,
費用都AA,回程的時候他跟我說,
車錢給他三百就好。
還有一些但我懶得提了,
總之硬要算的話,
那段感情我在他身上花費的費用比他在我身上花的還要多很多,
但最後分手時,
我送他的禮物,一個我都沒要回來,
因為就算他再不堪,
當初我也是心甘情願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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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之前跟前任在一起
跟前任在一起約四個月的時候剛好我生日
前任說要送禮物給我
我說不用沒關係一起吃個飯就好
他堅持想送禮
因為工作性質是業務
他覺得業務要有個好看的錶
於是說要送個手錶給我
後來帶我一起去挑了一個九千元的錶
約過三個禮拜左右,我覺得個性不合適
向他提出分手
他跟我說手錶的錢請匯款一萬給他
而且要我*馬上*、*立刻*給他
真的因為不想有太多糾葛
我也直接當下匯款給他
朋友都說,幹嘛不要禮物退回就好
我想想,就當作是我買給自己的禮物就好
看到很多人說送不起不要送
這世界上就是很多這種人^_^
對方甚至到現在都還在記恨
各種與同事黑我
還好已經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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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個請求返還的人,
因為阿姨我當時超不爽,
交往時,出去的花費都是我在出
每日早餐不間斷,為此我練就一手好廚藝,
大學畢葉前,我在家不用做任何家務事
大家不要鞭我,高中以前為了考上大學,都是焚膏繼晷念書
(喔,忘了說,我是聯考時代下的產物)
大學考上政大,也搬到宿舍住了,還是吃外食
工作後,認識前任,但是兩人相較來說,雖然他年資比較久,
但我的經濟能力相對好,一樣的工作,相差不遠的薪水(在公部門上班)
所以即便小如出去看電影,我都把電影票買好,偷偷放在他辦公桌上
大到特別紀念日,我也是把餐館訂好(餐館都是有討論過,不是我單方面的決定),
事先抓預算,把錢先交給店員(可能2000~4/5000不等)
有次他生日,想起他抱怨他的皮夾用舊了,我就送了萬寶龍的皮夾,還刻了他名字的縮寫
以上,他都照收不拒,還收得很高興,完全沒有反對的意思
我生日的時候,誒,我還真的想不出他有送過我甚麼
喔,有啦,生日大餐,有吃過幾千元的,但是我還是AA分掉了
還有就是Swarovski的莫名擺飾,後來我回櫃問相熟的店員,她跟我說那個是贈品!!!
我都覺得,這些都是他的心意,我很高興
但是
直到他結婚三個月前,我才知道
“他要結婚了”
“他要結婚了”
“他要結婚了”
是的,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我崩潰,匆匆遞了辭呈,狼狽不已地逃回家
我有自我反省過,也問了周遭朋友,是不是我一廂情願?
沒有,他們都認為我和他是在交往中沒錯,
所以,我做了一個很沒品的行為,我要求他把皮夾還我
他起初不願意,中間經歷了很多波折,終於同意了
我請友人代為領回後順便把皮夾丟掉,
我也不想看到皮夾來睹物思人,
我對皮夾的最後一面就是停留在我從專櫃領回後,確認雕刻的字無誤,
但是阿姨我就是不甘心
他還隨身攜帶用我送他的皮夾在支付另外一個女人(家庭)的開銷,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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